1. 台灣是不是中國一部分系列專文(一)
    期待台灣勇敢越過兩座大山◎孫慶餘
  2. 台灣是不是中國一部分系列(二)
    台灣、中國一邊一國台灣民主演進落實自決原則◎陳隆志
  3. 台灣不是中國一部分系列(三)
    台灣與中國在文化上的差異◎李永熾
  4. 台灣是不是中國的一部分系列(四)
    台灣與中國非同文同種◎陳明仁
  5. 台灣是不是中國的一部分系列(五)
    「一個中國」國民黨寧為玉碎的封建心態◎王景弘

台灣是不是中國一部分系列專文(一)
期待台灣勇敢越過兩座大山◎孫慶餘

 前言:中國領導人江澤民在十六大重述一個中國原則,還強調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國內也有部分在野人士呼應一個中國之說,可是在政治現勢上,台灣明明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是聯合國佔有一席席位的國家,兩者都不能否定對方存在的事實。在文化、歷史上,台灣是不是中國的一部分,近十幾年來也有不同意見的討論。不可諱言,台灣的認同問題是政治社會紛亂的關鍵,而台灣是獨立自主的國家,或附屬於中國的一部分,則必須先有所釐清,才有凝聚共識的可能。我們將以系列文章就國際法、歷史、文化、政治等各層面,解析台灣是不是中國一部分,作為凝聚台灣認同共識的出發。

國民黨殖民統治台灣,留下「法西斯」及「大中國」兩大遺產,成為台灣邁向現代民主國家最大的障礙。如果這兩座大山無法越過(更別說移除),台灣的經濟及民主成就將難以持久,至終可能步上迦太基與羅馬對峙的後塵:「國家理想」及「政治目標」明確的羅馬,併吞只有「城市理想」及「商業目標」的迦太基。

 「法西斯」及「大中國」的目的,都是便於凝聚少數殖民集團(以領袖、主義、黨國、為中心,以黨旗黨歌冒充國旗國歌),箝制人民以「大中國」消滅台灣主體性及台灣本土意識,以大陸早已廢棄的憲法法統,「代表全中國」統治台灣省)。在舊國民黨逐漸失去執政權後,「法西斯」及「大中國」又成為國共合作,繼續殖民台灣的「最大共識」。如同海耶克說的,法西斯與共黨是孿生兄弟。也如同希特勒說的:「能把我們與共產主義聯結的東西,比區分的東西更多。因此我一直允許並下令過去參加共黨的人,可以立即成為我們黨員。」

大中國神話

成中共併台終極武器

 也正因為如此,八年前李登輝與司馬遼太郎談「台灣人的悲哀」及「國民黨是外來政權」,才會遭到兩岸中國人聯合圍剿。對國民黨殖民體制來說,「外來政權」的真相不容被殖民者揭穿。對兩岸法西斯集團來說,「大中國神話」不容破滅。三十八年前彭明敏、謝聰敏的「台灣自救宣言」,也是因為戳破這兩大神話,才遭到嚴厲報復。

 挑戰「法西斯」及「大中國」,會遭到報復,唯一解釋就是二者為「統治禁忌」,是殖民者維持統治優勢及中共併吞台灣的「終極武器」,碰觸不得,如同上帝「約櫃」。不論雷震「自由中國」及「美麗島」人士的組黨事件,還是八十年代中期二二八問題的街頭遊行,還是戒嚴令及刑法一百條的抗爭,每一項「統治禁忌」的突破,無不沾滿黨外人士及自由主義者的鮮血。(而最「沒見笑」的是,當年的黨棍特務——今日檯面上的泛國民黨政治人物,居然說台灣的民主改革,他們也有一份貢獻。)

 政黨輪替後,許多人以為台灣即將走上真正民主。但事實證明,形式的突破是一回事,制度及心靈的改變又是一回事。戒嚴已經取消了,戒嚴的幽靈仍在台灣徘徊。政黨已經輪替了,「法西斯」及「大中國」仍是主流意識。舊國民黨人已經失去政權了,他們卻轉向立院,把立院做為政權新中心,聯合主流媒體,繼續捍衛「統治禁忌」,懲罰挑戰禁忌的政黨及個人。

 格勞秀斯著名的主權理論「凡行為不受別人意志或法律支配的權力就叫主權」,衍伸出「國家主權」及「個人主權」。兩者的交會點即是自決及公民投票。但台灣的舊國民黨人享受「主權在民」及「個人主義」的普選成果,擔任立委,卻又反對「主權在民」及「個人主權」本身;亦即反對自決及公民投票。一個沒有公民投票及自決權的國家,根本不是民主國家。反對公民投票及自決權的政黨,根本是法西斯及殖民政黨。

 誠然,有什麼樣的政府就有什麼樣的人民。國民黨能在台灣長期倒行逆施,沒有台灣人普遍的苟且心態及自我放棄,少數殖民集團絕不可能得逞。中華民國首都在南京,國土包括蒙古共和國,台灣教科書至今才準備改寫,五十多年來得過且過。美中三個公報,都以「海峽兩岸中國人皆宣稱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為認知前提,三十年來,這個認知也從未被台灣主動否定。

國家論述權

台灣身分台灣人自決

 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明明是「兩國並存」,但國民黨人居然可以拿「憲法一中」的虛構,來否認「兩國並存」的事實,台灣的中華民國國民也居然可以容忍至今,讓自己國家的國格不斷蝕空。台灣主體的台灣人既然放棄自己的「國家論述權」,台灣的身分當然只好交由不認同台灣的「兩岸中國人」去定位了。

 而這種身分交給他人定位的結果,嚴重的問題已一一出現。統派媒體呼應「一中」「三通」,比中共狗腿還更狗腿。反對黨情願和中共「高峰會」,就是不和執政黨「高峰會」。從來只知為法西斯而戰,卻不知如何為民主而戰的軍情人員,開始叛逃及出賣情報。商人從「兩岸都是一家人」邏輯,逐漸導向「商人無祖國」,甚至「祖國在大陸」。迦太基與羅馬形勢消長的故事,正在海峽兩岸重演。

 台灣的形勢非常不利。要改變這種不利處境,台灣唯有效法拿破崙橫越阿爾卑斯山,勇敢越過「法西斯」及「大中國」這兩座大山;將海峽兩岸法西斯聯手炮製的「統治禁忌」及「大中國」枷鎖完全割斷,被禁錮的普羅米修斯——中華民國才可望獲釋。這不只是政黨輪替的責任,也是所有拒絕再度被殖民的台灣人的責任。

(十月廿三日於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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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是不是中國一部分系列(二)
台灣、中國一邊一國台灣民主演進落實自決原則<◎陳隆志BR>

 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不是中國的一部分,也不是中國的內政問題。

 國號非國家構成要素

 依據國際法,國家的構成要素有四:(1)人民,(2)有效控制的領土,(3)政府及(4)與外國交往的權能(主權)。國號並不是國家的構成要素。依此標準,台灣當然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不受承認國多少的影響。台灣是完全獨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之外的國家,連一日都不曾受過中國的統治。台灣與中國是互不隸屬的兩個國家,是鐵的事實。

 李登輝前總統的「兩國論」,去除了「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曖昧模糊性,明確宣示台灣是一個國家的事實與意志,強化兩岸兩國的國際法定位。陳水扁總統的「一邊一國論」與「兩國論」有異曲同工之妙。

 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及其他場域主張「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其主要理由如下:(1)就歷史而言,台灣「自古就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根據開羅宣言與菠茨坦宣言,台灣已「歸還中國」。(3)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49年十月一日建立時,就繼承中華民國當時所有的一切權利,包括對台灣的主權。(4)聯合國大會1971年的第二七五八號決議已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這些論點,完全不正確,需要加以矯正。

 第一、台灣不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單單看最近一百多年歷史與法律,自1895年以來,台灣從未是中國領土。1895年清朝於馬關條約將台灣(包括澎湖)永久割讓給日本,依當時的國際法是合法有效的割讓,台灣乃成為日本的領土。第二次大戰後,日本向盟軍投降,由蔣介石代為受降,在台灣代盟軍從事「軍事佔領」,不是取得主權。

 第二、中國政府強調「開羅宣言」與「菠茨坦宣言」,卻完全不提在國際法凌駕此二宣言而最具權威性的舊金山對日和約(1951年締結,1952年生效)。日本依和約放棄對台灣主權及一切權利主張後,台灣主權既不屬於「中華民國」,也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而屬於台灣全體住民,這是「主權在民」的真諦。

 第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49年10月1日建立時,中華民國雖然代盟軍「軍事佔領」台灣,但並沒有取得台灣的主權。在國際法上,台灣仍是日本的領土。當時中華民國所沒有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當然無法繼承,也沒有權利可繼承。

 第四、聯合國大會1971年的第2758號決議,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在聯合國取代「中華民國」。但是,該決議是決定「中國代表權」問題,而不是台灣的主權問題。該決議並沒有承認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

中國不曾管轄過台灣

 除上述理由之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領土主張的最大致命傷,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自1949年成立已經五十三年,但是,事實上,五十三年中不曾一日對台灣行使「有效控制」(EffectiveControl),不曾統治、管轄台灣。台灣確確實實是一個獨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外的國家。中國對台灣的文攻武嚇、「文攻武備」、「文攻武迫」,是一種威脅、破壞和平、違反聯合國憲章的不法行為,是國家恐怖主義的行為,應受國際的共同關切與譴責。

台灣版不流血光榮革命

 台灣在第二次大戰後演進為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經過了下列數個階段:(1)1945年到舊金山對日和約生效的1952年,台灣是受蔣政權代盟軍軍事佔領的日本領土。(2)1952年到1971年,日本依舊金山對日和約放棄台灣之後,台灣的國際法律地位變為未定,但仍在蔣政權的繼續軍事佔領的戒嚴威權統治之下。1971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第二七五八號決議,雖解決了聯合國「中國代表權」問題,但沒有照舊金山對日和約的共識,一併解決台灣未定的國際法律地位問題。(3)1971年被逐出聯合國之後,蔣政權對台灣的戒嚴佔領統治仍然持續,蔣政權是流亡政府,是寄生在台灣的外來統治政權。直到1987年,沒有台灣人民同意前後三十八年的戒嚴統治時期才正式結束,也開始終結蔣政權欠缺「合法性」、「正當性」的長期軍事佔領統治。(4)1988年到2002年,經過「動員戡亂時期」的正式結束,憲法的增修條文,「中華民國」逐漸台灣化;台灣演進為「主權在民」的國家之過程,達到高潮,尤其是1991年國民大會代表全面改選,1992年立法委員全面改選,1996年總統第一次直接民選,及2000年總統第二次直選,達成政黨輪替的政權和平轉移。

 這種演進過程,展現了台灣人民的共同意志,正是國際法人民自決原則的落實。雖然台灣的國際法律地位未能在聯合國監督下舉行公民投票,由所有住民投票決定,但是,公民投票既非人民自決的必要條件,也不是唯一的方法。只要是全體住民共同努力,發展他們獨特的政治、經濟、社會及文化制度,就是有效人民自決的落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都在第一條第一項揭示闡明人民自決的權利:「所有人民都有自決權。他們憑這種權利來自由決定他們的政治地位,並自由謀求他們的經濟、社會與文化的發展。」

 經過島內外台灣人民四、五十年來一點一滴共同的努力,台灣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上均有重大的發展與成就。這些非常的成就即是台灣人民共同行使有效自決(EffectiveSelf-determination)的鐵證;這種集體成果比單一次的公民投票更為有力。有人認為這是另一個形態的革命--「不流血光榮革命」的台灣版。台灣人民成為自己政治命運的主宰,建立台灣獨特的政治、經濟、社會及文化制度,台灣是我們的國家。

 如上所述,台灣完全具備現代國家的構成要件,而國號並不是國家的構成要件。注重國家構成四要件的人,就說「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注重目前國號的人,就說「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處理對內、對外事務的最高權力就是一般所稱的「主權」。「獨立」就是表示一個國家的獨立自主性,不受他國的統治管轄及干涉。「主權」、「獨立」是一個國家的特徵;台灣兼具「主權」與「獨立」此二個特徵。

 總之,台灣、中國,一邊一國。基於同文同種、地理鄰近性及經濟共同利益,台灣與中國應保持和平友好、平等互惠、共存共榮的邦交關係。

 (美國耶魯大學法學博士、紐約法學院國際法教授、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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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不是中國一部分系列(三)
台灣與中國在文化上的差異◎李永熾

 以空間論或風土論來說,台灣是屬於海島型的國家。往昔,日本思想家和過哲郎在《風土》一書中強烈主張風土對一個地域的文化影響,他認為日本的風土與阿拉伯、歐洲的風土不同,日本文化也就擁有自己的主體性,而與阿拉伯、歐洲不同。前總統李登輝也曾從風土論出發,強調台灣文化的特殊性與自主性。台灣風土呈現的是多颱風、多雨、多地震,而且森林繁密呈多種森林形態。這種風土所蘊生的文化形態是以生命共同體(命運共同體)為主軸,彼此互相合作,地緣關係重於血緣關係。因此,移民台灣的漢人也以地緣結構為主,跟中國的血緣結構頗不相同。

 從十三行遺址大體可窺知,台灣原住民具有南島民族的航海性格,常與中國沿海居民進行海上貿易。世界史進入大航海時代,台灣住民也進入與西洋國家自主交往貿易的時代。另一方面,中國東南沿海漢人(或混血化的越人)越過黑水溝,冒險進入台灣,一方面與在地平埔民族混血,一方面形成地緣性格的共同體。混血象徵原台灣人(論原住民或移民漢人)容易與外來者相處,也容易受欺於外來者。地緣性格的共同體則易自我封閉,以形成內聚力,完成自我文化。日本德川時代的鎖國性即是自我文化形成的重要因素。自我文化形成後,又積極與外來者接觸,以深化自己的文化體系。因此,台灣文化一直都在自我辯證成長中,跟中國大一統的靜態封閉性完全不同。大一統的封閉性,黑格爾稱之為「東洋停滯性」。

台灣民族形態

清季漸成雛形

 因此,清季時,台灣已有自己的文化形態,甚至已具一種民族形態,亦即平埔族接納漢人,混血形成一種新民族kk也許可稱為台灣民族。這跟日本史前時期的繩文人接納來自中國江南地區的吳越人形成彌生人;再接納朝鮮人與鮮卑人而組合成日本人的情形非常類似。不過,日本人有自己的主體性,縱接納強勢的漢文化,也未喪失其文化的自主性。倭者柔也,日本文化對外來文化具柔軟性,善於跟外來文化接合,以創出新型的文化體系,假名文化就是這樣形成的。所以,日本接受中國古典文化,沒有喪失自己;接受西方現代文化,也沒有喪失自己。但是,台灣民族有與日本民族相同的一面,容易接納他人與他國文化,但台灣最大的缺點是缺乏自主性,容易喪失自我。平埔族與移民漢人混血形成新民族後,台灣民族的「概念」並沒有形成,反而在強勢的官方運作下,變成了與中國體系相同的漢人。這種「無我」的認知自然無法與他者形成差異,反而容易變成他者的一部分。換言之,本與他者不同,卻自以為與他者同。台灣民族本與中國民族不同,卻自以為與中國民族同,反而變成中國民族的一部分。

 平埔族與移民漢人組構成台灣民族後,不僅接納中國古典文化,也與西方貿易文化接觸,進而接納日本文化,並透過日本接受西方現代文化。在現代文化上,台灣幾乎可以說與日本同步,但日本有強烈的文化自主意識,外來文化或他者文化都被納入自己文化的一部分,進而組合成新形態的文化。台灣雖已形成新民族,卻沒有這種認識,所以在異民族殖民下,一時之間曾有強烈的一體感,卻沒有強烈的主體性與自主性。因此,在與異民族的武力抗爭或文化鬥爭中,鮮少出現強烈的自我認同感,總寄望他人的拯救。日治末期的「祖國」幻想和戰後初期的「祖國歡迎」,就是最好的說明。

中國集權一統

台灣法治社會

 在風土與文化上,台灣已是一個獨立而與中國不同的民族與國家。風土方面,中國屬大陸型風土,文化則是集權式的大一統形態。進入二十世紀之後,中國歷經軍閥的霸權之爭與國民黨的訓政統治,終戰後則是社會主義的權力鬥爭。但不論軍閥、國民黨或共產黨,其所爭所鬥,都在於謀取中國傳統的帝王權力;不論其強調者為民族主義或共產主義,其目的在於讓社會力服從於個人或集團(黨)的權力。所呈現者是日本學者丸山真男教授所說的「無法者」世界。以歷史過程而言,中國由軍閥到國民黨,再由國民黨進入共產黨,而共產黨又由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進入資本主義式的社會主義。但是,無論怎麼變,中國始終都以以一元化的集權統治為歸趨,不要說多元競爭,連二元競爭都不可得。

 反觀台灣,二十世紀的歷史過程是由日治時代進入國民黨時代,再進入李登輝以還的民主時代。日治的殖民時代是依法行政時期,也許其「法」為惡法,但只要統治者與被統治者都「遵法」,就有建構「法治」社會的可能性。說來日治時代是一個比較「遵法」的時期。國民黨時代,則是「無法者」世界,但有日治時代經驗的人則以「法」的眼光觀看國民黨的「無法者」世界。有形無形中,台灣社會分裂為統治階級的「無法者」世界與日本經驗者的「法治」世界。此一二元世界暗中角力,到李登輝時代,承繼法治世界者,終於掌握了權力。於是,兩者發生了顛倒關係,過去的「無法者」在其後繼者的經營下掌控了媒體世界,繼續進行其「無法者」的支配形態kk以「非理性」的媒體運作破壞台灣的「法治」形成;並以國民黨的統治模式繼承「一中」的內戰形態,展開否定台灣自主性的文化鬥爭。另一方面,中國內戰逐漸轉換為「台灣內戰」kk以台灣為戰地展開一中派與台灣派的內戰,台灣的一中派甚至與中國當局組構成對台統戰結構,希冀獲得台灣內戰的最後勝利。

 台灣內戰的文化鬥爭中,代表台灣主體文化的人士因受日本「法治」觀念的薰陶,常對國民黨的「無法者」世界展開批判,因而常被稱為「日本人」,其論述是否「合理」,自然不必加以觀照。近來,李登輝似乎已透視此一現象的嚴重性,常以「不合理」標舉之。「不合理」即是「非理性」,韋伯常說「現代化即是理性化」。現代社會應以「理性」kk李登輝所說的「合理」為一切行為的基礎。二十世紀的台灣從日治時代到李登輝時代就有一股從台灣本土成長的理性=法治底蘊,此一底蘊在過去慘遭國黨政府壓制破壞,當前則遭受一中派強烈的文化鬥爭。

 台灣本來就有自己的民族與文化,但從來不肯真正去面對,反而以他者文化與民族做為自己的文化與民族。這是台灣長久以來不能以主體性與自主性自視的原因。而今這股力量似乎逐漸壯大,於是乎否定者便展開強大火力的文化鬥爭,肯定者似乎又日趨劣勢。然而,如前所述,台灣在文化上並不是中國的一部分。(作者為台大歷史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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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是不是中國的一部分系列(四)
台灣與中國非同文同種◎陳明仁

常常在媒體上、政治人物的口中,甚至體制內的教材上,聲稱台灣與中國是「同文同種」的族群。即使是如此,也未必要成為一個國家;但本文要探討的是,真的是這樣嗎?

 所謂的「同文同種」指的是「同文化、同種族」,文化是生活的共同經驗,主要的基礎在語言,語言可以說是負載文化的母體。而種族的共同性除了血緣、生活習慣、信仰等外,最明顯的特色也是語言。

 台灣與唐山客不同種

 台灣在地人是南島系的原住民,Holo(福佬)、客家也多數是漢化的平埔族,這一點已可由DNA檢驗出來,俗語的「有唐山公,無唐山媽」意思是說「男祖先中是有人是唐山客,但女祖先就沒有從唐山來的」,關鍵語的「有」指的是少數,但被誤解有「男祖先都是唐山公」,很多人常說「我們的男祖先冒生命危險渡過黑水溝……」,其實祖先有這種「唐山客」背景的不多,如果說「男祖先都是唐山客,女祖先都是平埔人」,那平埔族的男性都絕種了?所以說就「種」來說,台灣人與唐山客(中國人)是不同的。

 這種不同並非一定要由血緣檢定,從文化與價值觀就可透視,南島系熱愛生活藝術,浪漫與人無爭,所以以前的台灣人常會聚在一起共享食物、唱歌、跳舞,台灣民謠和車鼓舞是著名的文化資產,唐山漢人是沒有傳統歌謠與舞蹈的,世界上很少有像漢人這樣「不跳舞」的族群。平埔人好追求生活藝術,不囤積食物、儲蓄錢財,所謂「好天得積雨來糧」、「勤儉致富」、「積穀防飢」等觀念都是漢人的價值觀,因他們在中國戰亂、鬥爭不斷,人人自危,才有這樣的生活價值觀。平埔人因為浪漫、無爭,所以在文化、經濟的戰場上輸給了漢人,導致全面被漢化。

 河洛話與純漢語相去甚遠

 從語言的角度來檢視,很多人都認為Holo台語是「河洛話」,聲稱是「中原的族群」,這是不合事實的,對Holo語略有研究的人都知道,不論就聲調、文法結構來看,Holo語與純漢語相去甚遠。最明顯的證據是,Holo語有全面變調的狀況,Holo語有三大調性,即靜態調、動態調和輕聲態調。所謂靜態調指的是單獨語詞,只有一個音節,發本調音,如「我」,陰上調,如華語的第二聲,但在使用時(即動態調),要發「變調」讀成陰平調,如華語第一聲。除了名詞組的最後一音不變,其餘的在使用時都要發動態調,這與中國中原各語族都不同,如果說Holo語是來自「河洛地區」,為什麼沒有一種「河洛語」有這種狀況?

 再說輕聲調,華語也有輕聲詞,但台語是所有語詞都可輕聲調化,華語的輕聲固定在低輕聲,台語有高中低三種輕聲調,如代名詞作補語(副詞)用時,可依動詞高中低調,發出三種輕聲調。以「我愛你」一句為例,在華語中,我是主語,愛是動詞,你是受詞(賓語),但台語文法就不同了,「你」是補語,作為修飾「愛」的,所以「你」不能讀本調陰上,要讀成「低輕聲調」(比華語的第三聲略低而且短),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這是Holo語的特色,重點的地方發本調,其餘發動態調(變調),我們用「--」代表輕聲調來看「我愛你」和「我愛--你」有何不同,前者「你」是受格,讀本調,「愛」要變調,由原來的陰去調(如華語第三聲)變成陰上調。強調我愛的是「你」,但講這句話時通常都是面對對方,不必強調「你」,重點在表「愛」,所以台語將「愛」發原調,而「你」發低輕聲調,作為「愛」的補語。

再作個比較,就「你」字而言,如修飾「愛」時,要讀低輕聲調,但羞飾「恨」時,因「恨」是陽去調,我恨--你,「你」要讀中輕聲調。我輸--你,「輸」是陰平,「你」要讀高輕聲調,讀者可用Holo台語比較讀「我愛--你、我恨--你、我輸--你」三句,看三個「你」聲調有何不同。我們都沒有受過台語文法訓練,但我們說台語時,文法不會誤用,非台語人就要從文法開始學習了,這也是證明Holo語不是來是「河洛人」的語言的證據之一,當然在台語上,先天與華語還有很多差異性,這不是本文的主題,就不談了。

 也許有人會認為Holo是來自福建,也是漢語,Holo人是中原人士南遷的。其實Holo是福建的原住民,屬「百越族群」,如同台灣平埔族,被漢化後,放去原始的Holo母語,改說漢語,因Holo人對聲調敏感,所以用Holo人的特色說漢語,才會造成這種風格的語言。Holo人漢化的時間很早,又與中原交通不便,所以Holo語中保持很多古漢音,尤以泉腔系統為最。很多人說唐詩用Holo語讀很準,所以唐朝是說Holo話的,這不合事實,用Holo話讀唐詩是使用文讀音,文讀音本來就是為讀漢字設計的,用四川話、廣東話、客家話、湖南話……的文讀音讀唐詩也很準的。華語是近代的滿洲漢語,用來做溝通的,所以文讀音不發達,用來讀古詩詞,當然聲韻、平仄會不合。

 將Holo台語說成Holo話或閩南語,也有問題,語言是有生命的,會隨著社會環境需要而變質,如英語到了美國後,因美國人不拘小節大而化之的個性,使得美式英語不那麼講究文法,發音也簡化,又受了黑人英語的影響,使美語與英語有很大的不同。Holo語在台灣,因平埔人的的生活習慣,加入了很多用語與平埔式文法,又加入了日語的詞彙和文法,近年又參雜華語的用語和文法,以致已和福建Holo語相去甚遠,所以變成今日獨特的面貌,稱為「台語、台灣話」對客家、原住民又有冒犯,說「閩南語、Holo話」也與福建不同,無以名之,可說「灣語、灣話」吧!

台灣使用漢字政經教育使然

也有人主張「同文同種」的「文」是指「文字」,台灣使用漢字的歷史不是很久,雖然清政府派來台灣的官員用漢字,但民間不識漢字者居多,反而一百多年前西方傳教士帶來的羅馬字,有數十萬信徒會使用,當時比漢字更普及,但因日本與中華民國政府都是漢字族,使台灣教育全面漢字化,這是政經教育使然,並非歷史樣貌。所以要說台灣與中國「同文同種」實在是很難有立足點的。(本文作者為台語文學作家,靜宜大學台文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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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是不是中國的一部分系列(五)
「一個中國」國民黨寧為玉碎的封建心態◎王景弘

 中國對台灣主權主張的法律基礎薄弱,涉及台灣法律地位問題。中華民國政府代表盟國接收台灣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尚未成立,一九四七年,結束對日戰爭的和約尚未談判,中華民國政府即自作主張把台灣納為其一省。一九五一年對日和約談判,中華民國政府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均未應邀參加,因為英國、大英國協成員及多數遠東委員會成員都主張邀中華人民共和國,而反對中華民國參加,與美國立場相對,最後以台北與北京均不參加為妥協。

 英國及大英國協成員主張和約應明文規定台灣與澎湖「交還中國」,但他們所謂的中國是指北京政府,對此美國並不同意,最後妥協以日本「放棄」台灣與澎湖,而不言主權交給誰。

但在美國鼓勵下,日本同意在多邊和約生效後,以主權國家地位,根據多邊和約,與中華民國討論雙邊和約。在如此條件下,日本堅持沿用多邊條約的文字,只「放棄」台澎,不說明交給誰。而且,中華民國簽約的地位,只代表它所控制地區並不是代表中國接受約束。

 這個交涉過程及用語,表示台灣與澎湖的法律地位,在法律技術上並未解決。開羅會議的新聞稿雖主張台灣與澎湖在戰後「歸還中國」,但真正結束戰爭的和約,雖有機會明確規定其歸屬,卻故意只用「放棄」,使其地位仍未完全確定。

不能陷入一個中國圈套

台灣地位在法律上如未確定,如論歸屬,中華民國先佔領,並與日本簽和約在先,有相當法律基礎可以作主權主張,台灣人民依聯合國憲章的規定與精神,也有堅定立場可以作主權主張,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法理上只能以繼承理論對台灣作主權主張,但立場最弱,因為它從未統治過台、澎,而這個地區仍由一個不同性質的中華民國政府所控制。

 一九七一年,美國國務院法律專家的研究仍認為台灣法律地位未定,國務院發言人布瑞根據此法律文件回應媒體詢問,尼克森大為惱火,他的策士向他建議以後對台灣前途,只說那是「政治問題」,不要說那是法律問題。第二年,他訪問北京,與周恩來會談,周恩來抱怨台灣法律地位未定之說,尼克森便回答稱,如果他可以控制得住官僚體系的話,以後不會再有台灣地位未定之說出現。

 同樣的道理,中國想在法律基礎上爭台灣的主權,自屬處於不利地位,因此,它要把這個問題變成對它有利的政治問題,炮製一個中國原則,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要求各國承認它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就此建構它對台灣的主權主張。

 從蔣介石以來台灣歷屆政府處理「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一部份」的環境便比北京複雜。有認知的因素、情緒性的因素、意識形態的因素、外力恫嚇的因素,使台灣有些人仍擺脫不開「一個中國」的枷鎖,還在附和北京的「一中」,弱化中華民國主權國家地位。

拿北京和美國恐嚇台灣

 兩蔣當政,因為國民黨已事實佔領及統治台灣,他們打一個中國牌,並沒有必要說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他們夢想的是奪回中國大陸,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爭中國的主權。另一方面,在聯合國代表權注定將潰敗之際,他們仍不知輕重,堅持保有安理會席次,否則只有退出,那就是蔣介石自己坦言的寧為玉碎心理,因為他們認為中華民國不在安理會,便不是代表正統的中國,其統治台灣的法律基礎便告動搖。

 在台灣未民主化之前,國民黨的威權統治對內既缺乏合法性,在國際法上也缺少正當性。在退出聯合國,外交逆境難擋之際,許多國民黨外省知識分子喊出「革新保台」口號,主張開放政治參與管道,讓台灣人參政,而同為外省籍的外交次長楊西崑提出公民投票建立一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完全分離、獨立的「中華台灣共和國」,其意義便在還政於民,以民主程序建構一個正當、擁有台灣主權的政府。

 但蔣經國和追隨蔣家父子來台的老國民黨支持者,並不願真的以民主程序取得正當的統治權,他們只是象徵性吸收台灣人參加,及開放極有限的中央民意代表改選,來幫襯其政權,並不容其統治地位和代表全中國的主張受到挑戰。

 李登輝出任總統,在一九九六年之前,基本上還是舊國民黨勢力的統治。一九九一年三月中止視中共為匪之定位,始有所謂一個中國,兩個政治實體之說,其實就是「兩個中國」。即使到一九九四年,李登輝都還在聲明中華民國政府強力主張一個中國,反對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但又說中華民國自一九一二年以來在國際社會一直是獨立主權國家,它與對岸關係既非分裂國家,也非內政。

以吳三桂心態推波助瀾

 這些糾纏不清的概念,直到一九九八年八月三日,李登輝第一次直接戳破一個中國的神話,指出「中國分裂是個事實」,因此現在「沒有一個中國」。這是所謂「一個中國,不是現在」的說法。李登輝把話說得更白,因為六月三十日美國總統柯林頓在上海說出所謂「三不」保証,公開壓縮台灣主權國家的生存空間。

 一九九九年,李登輝以中國分裂的事實,提出兩岸關係應是國與國,或特殊國與國關係的主張,這種合於歷史與政治現實的說法,獲得廣大民意支持,但中共的反應和美國的「震驚」,使特殊國與國關係帶上爭議,到二千年大選,舊國民黨勢力寄望藉連戰清除李登輝的本土化、台灣主權獨立之路線,走向符合中國策略的一個中國路線。

 但國民黨希望落空,陳水扁當選,在就職演說中提出「四不一沒有」的保証,只是不接受「一個中國」。這本來已經是很大的讓步,但舊國民黨統治階級心有未甘,蔣介石寧為玉碎心理又發酵,他們變本加厲,附和北京立場,興風作浪要逼陳水扁接受「一個中國」原則,置台灣主權於死地。陳水扁說台灣與中國,「一邊一國」,這些舊勢力便抓狂,拿北京和美國恐嚇台灣。

民主政治是台灣法寶

這些人有許多還是當年喊「革新保台」的人物,現在卻只知跟北京的路線走,可見其保政權是真,保台只是想保權位。他們也有人深中國民黨教育之毒,把「大中國」捧為比主權在民更神聖,把台灣獨立罵得比「共匪」更可怕,自然也就不能跳出一個中國的陷阱。

 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是一個民主國家,這是不爭之事實,它的屬性和內涵與一九一二年時代不同,與一九二七年、一九四七年、一九九一年、一九九六年各階段都不同,這是政治演變。台灣不像其他殖民地那樣幸運,可以與殖民國一刀兩斷,放手獨立建國,它必需看清目標,在不斷演進的過程中,堅持獨立主權國家的地位。

 在可能是漫長的演進過程,台灣的法寶是民主政治,主權在民,讓在台灣的人民珍惜這塊土地,熱愛這個自由、民主、公平競爭的國家。中國消滅台灣主權國家地位的法寶則在「一個中國」的套繩,以終結台灣主權國家地位。台灣應堅持的是自己是一個主權國家,不能陷入一個中國的圈套。

那些以吳三桂心態推波助瀾,要求接受中國統一策略的政客,讓他們誠實把話說清楚,接受選民的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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