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民黨反公投不是自今日始,而是1949年來的「既定政策」。過去是剝奪台灣人民一切的從政權利以及政治活動,使用的是戒嚴法;現在,台灣民主經過前總統李登輝的推動,已經如濁水河之向西流而擋不住了,最後只剩下諸如公投,非要竭盡泛藍之全力以阻不可。
只是,公投既符合民主程序,又是「民主深化」的過程,而且民意支持度極高,國民黨不得已通過「公投法」,卻在法條上玩弄各種技巧,結果有法而不能行。好在天網恢恢,終而有第17條可以援用,這就是所謂「防衛性公投」。總統可以跳過國會,依此法逕付公投;這大大出乎泛藍意料之外。民進黨出其不意而攻其不備的結果,凸顯的正是泛藍「反公投」的本色。
確實,陳總統提出的「公投」議題,並沒有刺激性,也沒有挑戰性,但是,「公投」本身就自成意義。換句話說,台灣人民贏得公投就是一大勝利,否則為什麼中共透過官方發言極反對的能事?放在此一脈絡下,泛藍之「反公投」如此之力,也就知過半了。
泛藍「反公投」固然節節敗退,卻不能說全然唐捐,至少利用國會多數掏空「直接民主」的行使,致使「公投」依然成為國會禁臠;至少在泛藍掌控國會一天,「公投」就不能真正成為台灣人民權力保證書。所以,雖敗猶勝,唯一要攔截就是第17條。
總目標是,不讓總統行使公投法,至於拿出什麼藉口與使用什麼手段,則可以另議。這就是為什麼泛藍陣營會機變百出,卻搖擺不定、莫衷一是的原因。也就是說,杯葛「公投」是歷史責任也是志在必得,但是,如何達到?必須尋找理由與方法,各種各樣的說法與各式各類的計謀,只是為「反公投」而用,這是徹底「為反對而反對」的現形記。
於是,從國會修法以杜絕總統有權行使到泛藍縣市長拒絕應命到拒絕領票,到呼籲選民拒領,從總統行使公投法第17條違憲違法到總統獨裁到呼籲行政院不可採行,……洋洋灑灑,不一而足,卻不知道原形盡現,而難脫與中共一鼻子出氣的指控。
中共害怕「公投」,是害怕台灣人民當家作主,壞了「寄希望與台灣人民」的口實;泛藍害怕「公投」,同樣是害怕台灣人民當家作主之外,還怕泛藍的「法統」,從此絕矣。
「公投」的重要在此,威力也在此。
.....2004-01-27【台灣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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