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香港回歸中國,當時的中共主席鄧小平定下「一國兩制」,並加上附註曰:「50年不變」;其實不是為香港量身打造,而是做給台灣看,說給台灣聽。不要說50年,連10年都不到,中共就患了「7年之癢」,要修改基本法23條,大大限制香港言論自由,結果引發港人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50萬人示威。儘管23條臨時抽回,「港人治港」明顯破產,中南海的手伸入香港已是逼在眼前的事。
台灣不可能接受「一個中國」,也不可能接受「一國兩制」。因為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有自己的政府,有民選的總統,而且有自己的軍隊,更重要的是,台灣是民主國家,台灣的前途由2300萬人決定,不是一個人說了算、不是一個黨說了算。2004年的大選,台灣人選擇「一邊一國」而否決了泛藍的「一中」,520陳水扁總統就職時明確提出「沒有任何個人或政黨可以代替人民做出最後的選擇」,就是此意。
現在,中共據稱要制定「統一法」,最值得一談的是第7章中以「叛國罪」、「危害國家安全罪」及「恐怖活動罪」論處台獨行為,並提出長達100年的追懲期;而且施行對象涵蓋大陸、台灣、港澳人民,地區不限於兩岸四地。
那麼,台灣人民是不是聞之股顫?趕快投降?當然不然,既然台灣與中國原本「一邊一國」,中國治權不及於台灣,「統一法」不過是中共寫給自己人看、說給自己人聽,不要說「統一法」,就是「解放法」、就是「武攻法」,反正立法者自立,與台灣何干。
台灣走自己要走的路,不會也不可能停歇,更不會受到中共無端恫嚇而放棄。有趣的反而是香港如響斯應。換句話說,「統一法」對台灣不發生任何影響,卻隔山打牛,大大震撼了香港,民主派人士擔心此舉會使香港自由空間受到壓縮,曾擔任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的民主黨前主席李柱銘就大肆反彈,他說:「如果為了對付台灣,不應把香港一同處理,好像香港人要搞獨立一樣。」
香港本來與台灣並無唇齒關係,中共偏偏要把香港當成「統一樣板」,搞出「一國兩制」沒法取信台灣卻有利香港,但又為德不卒,現在明對著台灣弄出個鳥籠「統一法」,受創的又是香港。這正反映97「回歸」的政治現實。可憐的香港。
.....2004-05-25【台灣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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