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戰與宋楚瑜之間絕對有「密約」,沒有才怪。2003年2月連戰與宋楚瑜「二人」密室謀合,沒有密約何必密室先行?何況,宋以四百六十多萬票卻願意屈居二百九十萬票的連戰「副手」,沒有「交換」才怪,「政治交換」絕對上不了檯面,只能「密」而「議」之,問題是,連宋以為一「合」必勝,連「密」也不必「藏」了,難怪「密約」不脛而走,喧騰眾口。
宋楚瑜目前面對黨內全國委員驚爆內幕,宋公開說,320當晚開票不久,有媒體高層認為「他」會勝選,電話中恭賀,隨後他在辦公室約見副主席張昭雄,告知此事,並說明自己以副總統身分,並不適合兼任行政院長一職,建議應由張昭雄出任,宋也表示願意替張爭取云云。(文見《自由時報》頭版頭題)夫子自道,不只是「間接證明」有「密約」之實,更重要的是,連宋勝選,連雖為正、宋雖為副,權在宋不在連。
首先,宋楚瑜說是「他」選上而不是「他們」選上,這是一;更重要的是,大選是選總統,不是選副總統;副總統只是搭檔,是「配角」,宋竟而連「連戰選上」都不說,而說是「自己」∮「他」選上,不正揭示宋是「陽副∮陰正」的事實?
這還不是「孤證」。宋楚瑜自言「副總統不適當兼任行政院長」,為什麼?因為這出於「密約」故也,否則宋如何可能有「此想」∮「此說」?試想,副總統〔候選人〕豈可能∮豈敢有「兼任行政院長」這樣非分之想?宋承認的「不適合」兼任,可見是可為而不為之。
不然,何以能夠「建議副主席張昭雄出任」?這是宋自己不能「兼」之下,不得已找「分身」以代「本尊」,因為誰掌控行政院長,誰就是真正權者。2000年選完,陳水扁勝出,泛藍祭出「立法政府」,就是利用國會多數決定行政院長,以此攫取「行政權」;因為依憲法,行政院長是「最高行政首長」,掌控閣揆就掌控最高權力。連戰既為總統,何以會把行政院長交給副總統決定?會讓親民黨副主席來組閣?到時候行政院長聽命於誰?內閣是誰的內閣?
宋楚瑜為什麼敢冒憲政民主之大不韙而自暴其「醜」?我們不能猜測,也不必猜測,所可知的是,宋楚瑜以「副手」交換連戰的「虛位」,則是不可掩的事實!「二次政黨輪替」不幸成真,宋楚瑜鬥連戰於〔總統〕「府」,親民黨鬥國民黨於〔立法〕「院」(或者反之),必矣。
天佑台灣。
.....2004-06-11【台灣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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