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針】一筆糊塗的「國葬」帳◎金恆煒。
2004-07-09

由蔣經國遺孀蔣方良女士向國防部提出申請,要求國防部安排兩位蔣故總統依「國葬法」辦理國葬,移靈奉安國軍五指山公墓。據媒體報導,國防部官員說,蔣家後人既然決定兩蔣奉安台北,且是全體家人的共識,國防部沒有不受理的道理,經內部研議,擬訂妥須辦理事項,再發文內政部警政署、台北市政府等,開會研商具體方案,會議由國防部人力司長吳達澎中將主持。

事聞於外之後,中國國民黨發言人郭素春表示,國民黨已非執政黨,此事由執政的政府處理,國民黨只能在旁協助云云。不被蔣家承認的蔣經國私生子章孝嚴則說,國葬何時舉行、要不要總統主持等細節,要由蔣家親屬與有關單位進一步討論後才能確定。

其實,此一「國葬」事件的重點,在於總統府。蔣方良是向總統要求於先還是跳過總統府逕向國防部申請,這是能不能「國葬」的關鍵。因為「國葬」有「法」,雖然「國葬法」是民國37年(1948年)通過,是唯一法源,形同「死法」。

依照「國葬法」,能不能取得「國葬」殊榮,有而且只有行政院能夠決定,國防部不但沒有權力辦理,連置喙的餘地都沒有。所以,蔣方良如果只向國防部提出,是沒有意義的事,國防部煞有介事的說「沒有不受理的道理」,而且又籌組「奉安會」、又研擬方案又行文又派中將主持會議,完全逾越法律與權限,可說違法亂紀,應當懲處。

不過,蔣方良跳過國民黨從事,至少透露「黨國體制」的徹底結束,郭素春承認民進黨執政,國民黨在野,也可見「偽政府」之說,連國民黨自己都不相信,是此一事件的政治溢波。

至於章孝嚴的說法,更是「脫線」至極。依「國葬法」第二條:「由行政院會議以全體委員無記名投票過半數以上同意」,才算成案,故而能不能國葬,由行政院會定奪,「何時舉行」亦非蔣家有權決定,否則如之何可稱「國葬」?而且「國葬儀式,由總統以命令行之」,且「國葬舉行之日,由總統派員致祭,全國下半旗致哀。」可見章氏所言「要不要總統主持」全是沒有基本知識的扯蛋,因為法律明文賦予總統「派員」致祭之權。

可爭議的不是蔣氏兩代強人應不應葬在台灣,也不是應不應享有國葬,而是兩蔣「國葬」竟而「全國下半旗致哀」,恐怕不會為多數人民接受;不僅所謂「全國」在37年公布此法時已蕩然不存,更且台灣人民同不同意「降半旗」?才是問題。 .....2004-07-09【台灣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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