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藍政客要求成立「319」槍擊案調查委員會時,曾以美國總統甘迺迪遇剌,繼任的詹森立刻成立公正獨立的特別委員會進行調查為例,要求陳水扁下令組織特別委會調查,同時並憑其在立法院多數,逕自強行立法,安排出一個純政治性,明顯違憲越權的調查委員會,要「調查」泛藍早已做成陳水扁「自導自演」之結論的槍擊案。
以美國成立「華倫委員會」調查甘迺迪被刺,及兇嫌被謀殺是否有國內外同謀,作為成立特別委員會的理由,雖有魚目混珠之嫌,但勉強還說得過去,但用立法院「政黨比例」成立調查委員會,以多數決作結論,便是掛「公正」的羊頭,賣「一黨之私」的狗肉。
政治鬥爭原形畢露
立法院的條例一出,其不服輸,另擇門路搞政治鬥爭的原形畢露,而利用「華倫委員會」來美化其動機的苦心也毀於一旦。也許泛藍政客知道有「華倫委員會」之名,卻不知「華倫委員會」的背景。也許他們一般人不知道「華倫委員會」是什麼名堂,把它祭出來,便可以強調他們要求成立特別委員會的合理性。
實際上,「華倫委員會」成立的背景、委員會成員、和調查任務與方式,與立法院自定的擴權「政治委員會」,相去十萬八千里。
華倫委員會的任務在搜集證據,查明事實,看行剌甘迺迪是否有國內或國際的同謀。有關揣測、謠言、及疑心行刺甘迺迪是國內或國外陰謀,並不是一黨一派的指控,而是兩天之內所發生極度不正常的事件所引發:
甘迺迪總統一九六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在德州達拉斯遇剌死亡,德州州長康納利受傷,一小時之內,德州巡邏警提比特被殺害,三十五分鐘內奧斯華以涉嫌槍殺提比特警官而被捕,奧斯華被逮捕十二小時內,便被送交法院,控以謀殺甘迺迪及提比特之罪。到二十四日,奧斯華卻在達拉斯警察局地下室,當著電視機鏡頭,被達拉斯一家夜總會老闆魯比槍殺。
奧斯華被捕後,否認行刺甘迺迪,但他尚未經司法程序判定,便不尋常的在警察局內被刺死亡,使他是否謀兇手、是否唯一兇手、是否幕後還有同謀,都難以認定,其發展之不尋常,造成美國國內外揣測、謠傳不絕,涉及國內或國際的陰謀論不一而足,而德州司法當局、國會兩院都有著手調查之議,詹森為避免工作重複,在十一月二十九日便指令成立華倫委員會釐清各種謠傳。
華府經驗可以攻錯
華倫委員會以美國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華倫擔任委員會主席而得名,它的成員包括國會兩黨參、眾議員各一名,和兩位以法律為專業,聲名卓著的公正人士。委員會下設總法律顧問,及十四位助理法律顧問,都是富有檢察、調查經驗的法律界人士。
這些檢調專家幕僚收集、分析聯邦調查局、特勤局、德州警方及相關情報機構提交的報告,從中找出尚有疑問者,再作調查,或指定相關單位查明補充報告。委員會的調查以這些常態機構和法律顧問人員進行,未另顧用調查人員。委員會也舉行秘密聽證,聽取宣誓的證詞。
華倫委員會的角色,既非法院主持聽取兩造爭論,也不是檢察官設法要證明他的指控成立,而是要搜集所有能搜集到的事實證據,來確定誰是殺害甘迺迪和奧斯華的人。
華倫委員會的報告,依事實證據認定殺害甘迺迪的子彈是奧斯華所射出,沒有任何證據顯示奧斯華行刺及魯比殺害奧斯華還有國內或國際同謀共犯,也沒有證據顯示刺殺甘迺迪是聯邦、州或地方政府官員的陰謀。
華倫委員會調查報告長達三百六十六頁,另外還附調查證詞全文、經宣誓文件及書面證詞。它最重要的調查原則在找出事實證據,而它的報告是「經過每一位成員慎重考量,同意所查明之事實及所得之結論」。這份報告一出,疑慮與謠言便告消失,因為這七位成員有他們的聲望,他們一致同意事實證據,作成結論,對所有謠言加以釐清。
政客惡搞漠視證據
「319槍擊案」尚未偵破,而毫無事實證據的「自導自演」指控,也來自泛藍政客,這與剌甘案的發展大不相同。陳水扁總統因顧及憲政體制及分權原則,不願以行政命令成立調查委員會,成為泛藍在立法院自設調查委員會的藉口,但在陳水扁決定成立特別委員會,並請監察院長錢復為委員會主席之後,泛藍仍要成立如此帶高度政治偏見的委員會,那他們應自己再檢視華倫委員會的背景與不黨不私的工作原則。
一些想像力豐富,卻無法認清事實與想像,不懂證據為何物的政客,在政治掛帥下,以「多數決」作成的報告,注定不可能產生公信力。
.....2004-08-27【台灣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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