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負責元首安全的特勤人員蓄意「洩密」,台灣還需要「匪諜」嗎?,特勤人員任職之時必須簽署「終身保密」誓約,為何卻還有人明知故犯。
2004-09-09

國家安全局昨天證實,負責國家元首安全的特種勤務指揮中心(亦即,玉山官邸警衛室)上校陳鳳麟,涉嫌洩漏公務機密,已於日前函送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偵辦;至於遭到外界質疑是陳鳳麟洩密對象的特勤中心前執行長彭子文,否認曾經接獲陳鳳麟交付的任何資訊,辯稱他在接受訪問或上叩應節目引用的資料,「都是媒體報導過的事」,並且抨擊有關單位企圖對他「欲加之罪」。值得注意的是,對於陳鳳麟、彭子文這些職司國家元首安全維護的特勤人員,不論是現任或已卸任,他們因故洩密而被軍法究辦或遭輿論非議,社會各界沒有任何的同情聲浪,即使是泛藍陣營、國親立委也幾乎沒有發動聲援的跡象,在在顯示這些洩密的特勤人員,已然觸犯的是「全民公敵」之罪,此因元首的安全乃是國家安定的最重要指標,捨此無它。

舉世各國任何一位民選的國家元首,無論他的治國績效是英明睿智,或是昏庸無能,他的政治生命的最後結局也只能交由公民以選票裁判之,既不能也不應是由現正或曾經負責維護元首及其家人安危的特勤人員,訴諸於私己的政治信仰、黨派立場或是情緒問題,而以不當手法評判之;事實上,感性地說,對於幾乎朝夕相處的特勤人員而言,國家元首幾乎就是血肉相連的親人,不容元首受到一點的驚嚇或傷害,因為總統是經由普選程序而受全民的信任付託,是以職司元首安危的特勤人員等於是受人民的任務交付,執行其對國家元首的安全維護。

換句話說,能夠擔任總統官邸警衛室的特勤工作,不僅是個榮耀,更是肩負全民寄託的沉重使命。台灣社會既已自由民主化,也就意味今後的國家元首必然可能會是來自於不同政黨、族群、性別的台灣政治菁英,然而負責元首安全的特勤人員的中心認知只有一個,即在維護「國家元首」的安全,既不能也不應問:他或她是哪個黨的哪裡人。

遺憾的是,陳鳳麟、彭子文的洩密事件,暴露了負責國家元首安全的特勤中心仍有所謂的「省籍」、「政黨」情結;根據民進黨籍立委高志鵬的轉述,2000年政黨輪替之後,確有一些特勤人員故意在陳總統的官邸門外高聲咒罵民進黨,藉以發洩心中的不滿,然而現在的官邸警衛室絕大多數人都已度過不適應期;我們不認為高志鵬誇大其詞,事實上,早在李登輝主政之時,擔任閣揆的郝柏村就曾侵犯統帥權,定期召集軍方將領在國防部召開軍事會議;陳水扁主政之初,也有多位外省籍將領自行召開高層將領會議,討論是否要效忠陳水扁?國安局且曾陸續傳出外省籍的高階主管疑似「叛逃」事件,例如主管國安局人事業務的潘希賢、負責帳管庶務的劉冠軍,類似的舉措,豈不都是在無法適應、拒絕接受政黨輪替事實的情況底下,而以「大中華民族主義」的法統幻影來直接抵制、挑戰台灣的本土化民主進程?

依法而論,負責維護元首的特勤人員在任職之時必須簽署「國家安全局特種勤務指揮中心工作人員」誓詞,宣誓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之後,不洩露所知悉一切工作機密,否則將引用「妨害軍機治罪條例」及刑法的相關規定追訴刑責;如今彭子文在公開場合發表有關於玉山官邸的特勤人員編制、部屬、組織、配置,率皆都是攸關於國家元首安全的機密事項,他的不當言論除顯然觸犯洩密刑責,更讓我們憂心的是,誠如評論家金恆煒在本報的專欄指出:可怕的是,有了彭子文,台灣哪有「國安」可言?不必等中共「馘首」,「自己人」就足以「敗事」!不辦彭子文,天下還有王法?法而不行,難保沒有彭子文第二、第三……那麼,中共還需要派「匪諜」?台灣買再多的飛彈防護系統,又有何用? .....2004-09-09【台灣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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