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略識之無,就知道《中國時報》4月19日三版頭題揭密的所謂「3月31日會江丙坤」「賈慶林首度稱中華民國」是缺乏常識的「假」新聞。到底《中時》是有意造作替連戰舖正當性之路,還是道聽塗說,舖衍成篇?無論出於哪一個理由,都顯示《中時》的可惡與可憐。
不要說專做統戰工作的「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不可能口稱「中華民國」,連江丙坤到黃花崗去拜所謂七十二烈士時,唸祭文的「某甲」都主動跳過「中華民國」而不宣,所以,《中時》引述賈慶林所說:「你們中華民國和我們中華人民共和國,講起來都是『一塊招牌,兩個班底』」云云,至少上半句的「中華民國」絕對是虛構出來的,下半句考之歷史以及今天連戰與宋楚瑜的「投共」,或可做如是觀。
重點是,<反分裂國家法>之制定,就是用法律否證中華民國的存在,所以「世界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第二條),這個「中國」不是空泛的字眼,指的就是定此「國內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故而<反分裂法>中只有台灣此一地區而無中華民國此一國,其宣示十分顯豁。就此而言,沒有任何中共官員會承認「中華民國」,因為中華民國在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當下就灰飛煙滅。
中共一旦承認「中華民國」,不啻承認前總統李登輝主張的「國與國」的「兩國論」,也不能否認陳水扁總統的「一邊一國」的「兩國論」,海峽一邊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另一邊是中華民國,那麼<反分裂國家法>何以定為?
從而可知,中國定調的「一個中國」絕無「中華民國」存身之處,也因此,中共說,只要承認「一個中國」,兩岸什麼都可以談的原因所在。
那麼,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投共」前,為釋群疑,宣稱他反對「一邊一國」,也反對「一國兩制」。問題是他的「一國」正投合中共的「一中」,中華民國自然不存,至於反對「兩制」,好像護衛台灣,其實沒有,因為並沒有否決中共的「一國」。說到底一句話,連戰到中國去敢不敢說自己是中華民國卸任副總統,現在還享受副總統優遇。這才是重點。
倒是親民黨主席宋楚瑜說要拿「扁宋會」的「十點共識」到中國去,十點中最重要的就是開宗明義第一條確立「中華民國主權現狀」,宋以此做為與胡錦濤對談的「張本」,當然比連戰站得住腳,也勝連一籌。不過,我們還是要看宋楚瑜說真的還是說假的,踏上中國用不用「中華民國護照」?執不執「台胞證」?
<反分裂國家法>出爐,至少可以驗證中國國民黨與親民黨究竟擁不擁抱中華民國;經此一「法」,真◆立知。
.....2005-04-20【台灣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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