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扶助會每67分助一家庭,受理協助個案前兩名是離婚、扶養費等家庭糾紛。

(記者林長順∮台北報導)法律扶助基金會成立半年多,法扶會秘書長鄭文龍表示,這半年來,平均每天有21個案件獲得扶助,每67分鐘就有一個家庭獲得幫助。法扶會也許下願望,希望今年在全國各地都能成立分會,讓沒錢打官司的民眾,都可以獲得法扶會的協助。

忍受十多年婚姻暴力的陳女士,在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幫助下,打起官司,去年終於獲得法院一審判決勝訴,陳女士不但得以脫離丈夫,還獲得三個女兒的監護權。根據統計,法律扶助基金會受理協助的個案中排名前兩名的就是離婚、扶養費等家庭糾紛,顯見相關案件對法律扶助的特殊需求。

法律扶助基金會秘書長鄭文龍表示,法律扶助基金會成立到去年底為止,總共接受8200多件法律扶助申請案,其中獲扶助案件有3800多件,扶助比例高達六成。

鄭文龍也表示,在民事案件中,原告為了防止被告脫產,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假處分必須繳納請求金額的三分之一作為擔保金,許多根本無力繳納這麼高額的金錢,不過,如果經過法扶會同意扶助的案件,基金會就可以出具保證代替擔保金,讓民眾不會因為經濟狀況不好無法擔保扶助金而失去主張的權利。

而根據法律扶助基金會統計,目前法扶會出具保證金總金額已經達到4100多萬,並且協助扣押了官司對造高達1億4千8百多萬元。法扶會表示,目前全國已經有一千多名律師投入法扶工作,只要未來有更多律師參與,就一定有能力為更多弱勢民眾討公道。 .....2005-02-01【台灣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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