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針】「死靈魂」好拜?「活閻王」難鬥!◎金恆煒。

台聯黨主席蘇進強和多位黨內成員到日本之便,到東京的靖國神社參拜,先引發了駐日的中國媒體諸如「新華社」、「中新社」的撻伐,接著,也引發台灣媒體的抨擊,尤其國親兩黨重量級政治人物宋楚瑜與馬英九嚴辭斥責,馬英九說「台聯瘋了!」宋楚瑜則說「作賤台灣人」。

台聯參訪靖國神社絕對具爭議性,引發反彈並不叫人驚訝。有趣的是,如果沒有中國國民黨奔赴中國,台聯此行的是非對錯就缺乏參考架構而淪為各說各話的地步,而不能真正看到問題的核心。

參拜靖國神社先不必問是不是不拜日本軍魂只及2萬8000名的台灣英靈的「切割」方式,一旦踏入靖國神社必須面對三個提問,一是道德層面的,一是法律層面的,一是政治層面的,三個層面可以單獨來看,也可以合而觀之,但都必須一一檢驗,尤其與中國國民黨到中南海朝拜相比,意義更為顯著。

先談「道德」層面。如果一定要把日本戰死軍人與軍國主義畫上等號,那麼參拜靖國神社當然違反人道原則、違反和平原則,應當嚴厲譴責,甚至鳴鼓攻之。不過,日本已是民主國家,如果參拜民主日本在軍國時代的「護國英靈」都違反基本道德,那麼,中國國民黨到北京去「朝貢」,卻是向還是專制獨裁的中共政權「上香」,不是更惡嗎?

再說「政治」層面。日本「軍國英魂」現在只是「死靈魂」,相反的中共頭頭卻是「活閻王」,拜「死靈魂」並沒有現實的害處,拜「活閻王」則災必逮乎身。如果台聯之拜都要蒙受責難,斥責中國國民黨「投共」必定要千百萬倍才成,因為拜「神社」並沒有「立即而明顯的危險」,拜「中共」則有,更何況中共發布「反分裂國家法」之後。

最後談「法律」層面。台聯之參拜,屬於言論自由,但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取得「十項共識」,已然違反刑法一百十三條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法律是最基本要求,就此觀之,中國國民黨的「賣台」遠甚於台聯的「參拜」。

為什麼危害大的不問,無害的重責?遺大而問小,這才是問題的所在。 .....2005-04-06【台灣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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