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設辦事處體現共同利益。
2004-03-08

主題二:兩岸互惠交流之展望

陳明通:兩岸交流的現況確有許多問題要解決,展望未來應從三方面來做:第一、兩岸應互設聯絡辦事處,處理經常性人民往來事務。因台灣每年赴大陸地區均以數百萬人次計,去年即達4百萬人次;而對岸到台灣也達十來萬人次左右。

相對而言,我們也希望港、澳能到台灣設立辦事處,澳門在這部分尤感迫切需要,因為澳門有許多人在台工作,出現許多問題,澳門政府在台灣沒有相對機構,無法解決問題,所以互設聯絡辦事處有相當大好處,因為現在交流能量鉅大,也有許多問題待解,聯絡處的設置可望改善交流品質。

建立法律平等保護

第二、兩岸都應給人民在彼地法律上的平等保護。投資大陸台商受害者協會組織出來,主要是台商在大陸投資不是因市場競爭失敗,而是決策的任意性與組織制度不全,造成許多如查稅等問題。

此外,◆待解決者,還有相互承認法律與司法判決、提供司法互助。兩岸交流有許多犯罪事件,包括彼岸偷渡客來台,及我方通緝犯逃赴對岸。雙方若要協助處理,必須相互承認法律判決。這在許多領域已經產生,如我方允許大陸人在台有親屬者,在台親屬過世後可由大陸親屬繼承財產,在台親屬之後代若有不服,可以訴諸法院的判決,按照兩岸條例,大陸親屬最高可以繼承兩百萬台幣的遺產,對大陸人士也是一種經由我方司法所獲得的保障。

莊豐嘉:副主委提及兩岸交往互惠要件,是要建立良性的環境,方能深化交流品質,但這些要件屢受政治力的干擾,有無可能做得到?

陳德昇:從歷史、過去經驗法則的觀點,我們與中共交往沒有問題,但如今面臨的是如何突破僵局,這是未來的重點。從中國政權的本質特色觀察,有兩個主題是值得重視的:一、如何破解僵局;二、兩岸如何體現共同利益。

第二個層次來看,中國與美國在交往過程中,一再強調共同利益,也就是說雙方政策執行者可將雙方共同利益表列,可分非、低、高政治三方面向,如農業合作屬於非政治、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屬低政治、主權探討則為高政治。

至於對兩岸未來開展,無論任何政黨執政,都將是現實主義導向。所謂「現實主義導向」就是兩岸關係還是要發展下去,不必過度悲觀,也不必盲目樂觀,若兩岸仍要交往下去,如何尋求政治上的平衡點非常重要。我認為,當今重點議題,應為互信基礎的鞏固。兩岸互信基礎目前而言是非常脆弱的,在此情況下,屬於非政治或低政治的兩岸共同利益部分都可先來做。

楊開煌:我認為往後的交流應規劃出兩個具有「半計畫性」目的。第一是從無到弱到強到互信,台灣可做的有下面數點:1、正式文告的用語,不要用「台灣與中國」,而多用「台灣與大陸」,台灣已是主權獨立國家,不太需要用悲情方式向大陸佔便宜,長期下來大陸會注意到這類用語變化,體現我方不願在主權做爭議的善意。2、中國官員、學者若首次來台者已填具資料了,二度來台職務背景若無改變,審查依舊,便毋需再填一遍,行政措施的簡化,也是一種善意。3、可委託外貿協會與海貿會互為對口,因海貿會的成立,就是錢其琛所說不提「一個中國」問題原則所促進的,我們也可利用外貿會為對口,藉以擱置主權爭議,此舉會讓原本因一中原則而不可能的事情變得可能,台灣應以信心來迎接兩岸經貿的擴大化。

鼓勵研究增加了解

第二個是增加了解:1、鼓勵兩岸學校間的相互研究,若我方補助可與大陸一起做研究,審查時特准大陸教授一起過來,如此不但我們能更了解大陸,也可增加彼岸對我方的了解。2、陸委會鼓勵許多民間交流,但仍以量做為對象,但未來應可改為以質導向,與特定單位定期、長期交往,如國關中心與大陸社科院台研所,定期有學生來,日積月累下,便可逐步解決兩岸高政治議題。

.....2004-03-08【台灣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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