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欺欺人的中國文化霸權◎葉彥邦。
2004-12-26

一對住公寓長大的兒女,從小就學會了按自家大門門鈴的暗號;如今,一個早已成年,另一個也逾二八年華,兄妹兩人的行動電話也都自行規畫跟摘錄不同的音樂或歌曲來區分或代表來話者的身分與關係。其實,上舉兩例其間的道理,與語言的使用並無二致,同屬「我群」(we-ness,peoplehood)成員間得以有效互動的默契。語言或謂語文,不僅是一民族文化具體而實用的表徵,更是同一民族內部成員與成員間相互溝通、聯絡感情、傳遞訊息與我群的共同記憶,以及凝聚向心力和對母土的認同感等,最便捷而明白的主要工具。

遷占者貶當地語不可取

因此,古往今來,數不清的外來殖民者或所謂的「遷占者」(settler),為了要撲滅被殖民者或受統治者不服從而起來反抗乃至革命的火種,總喜歡禁止或貶抑當地原有大多數民族所通用的語文,改以自己(統治一方)的母語做為最主要的官話(officiallanguage)或所謂的「國語」(nationallanguage),強逼受統治一方來學習及使用,更藉之以顯示其不可凌駕的權威和享有整體資源分配上的優勢。然而,這種忤逆天理、泯滅人性、違反民族平等原則、蔑視多元文化存在價值的卑劣手段,是絕對不可取更為現代民主社會所不容!

根據12月20日《台灣日報》的「政治話題」版(頁4)刊登〈中國祭出漢語策略阻台獨〉,該文報導:「中國除了將以反分裂法作為法律武器對付台獨外,還計畫在語言文化方面也遏制台獨。……中國政府正實施一個國家漢語戰略,目的就是要制止台獨人士在語言文化方面有所動作。……他(中國教育部語言文化應用管理司司長楊光)指出,台獨人士說閩南語是台語,不是漢語,也不是中國語言;也設計台語文字,研製通用拼音。從語言、文字到注音系統另外搞一套,這對國家與民族的語言文化發展產生了負面作用。…」。唉!都已經是21世紀了,一個擁有近13億人口的國家,竟然殘存如此「鴨霸」而「醬缸」的文化帝國主義思維。乍看好似自大,實乃自卑!閱罷真叫人啼笑皆非。

不同語族只能彼此尊重

殊不知,語言既是文化的構成要素,也擁有跟文化相似的特質----是有「生命共同體」感的一群人長期間的共同生活經驗與感情的累積,是一種內部認同,也是柔性的產物,更是情感的流露。不同語族或異文化之間,只有相互包容,只能彼此尊重。要嘛就共襄盛舉相輔相成,要嘛就沉默旁觀以示尊重,哪能動輒就祭出威脅性言論或攻擊性動作來強加干預,硬逼他人降服!這豈是滿嘴「仁義道德」的民族、開口閉口「悠悠五千年歷史文化(請注意:並非『文明』)」的國家應有的風範!

科學上找不到中華民族

其實,在民主開放的社會裡,各種語言和文化皆屬人類現代文明共有的資產,不應有高下、尊卑之分,只有使用和受其薰陶人口多寡之別,照理都要受到相同程度的保護跟尊重。如果一味視「台灣國人要復興自己的文化、發展自己的語文」為分裂國家(事實上,「橋歸橋,路歸路」,老早就是兩個主權分別獨立的國家了,而且也未曾相互統治過),哪來的叛徒、阻撓其「祖國統一」(根據台、日醫學界多次針對台灣人的「人類組織抗原」即HLA等的生物醫學研究發現,當今絕大多數的台灣老住民都具有平埔族的血統。又「中華民族」跟「中國」兩者均屬近代才被創造出來且政治性意涵相當強烈的名詞,在科學上,根本就找不到有所謂的「中華民族」,況且,在信史上,「國家」也不過是近代才興起的觀念,1911年的支那革命成功之前未曾出現以「中國」為稱號的政權。準此,怎能強迫台灣人「半路認老爸」,更何況是「認賊作父」。豈有此理!台灣人不齒與中國人結親,就要蠻橫地栽贓人家是破壞其家庭)的罪人,而張牙舞爪欲找台灣興師問罪。到頭來,終將發現這不過是作繭自縛、自欺欺人兼自取其辱的荒誕行徑。(作者為台灣北社社員) .....2004-12-26【台灣日報】

     

 
   

中國訂『反分裂法』未必不利台灣◎高達宏。....  2004-12-26
統獨應由人民自決投票決定◎洪世雄。....  200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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