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府評論】不墜入「一中」陷阱就是贏(上)◎王景弘。
2004-05-31

中國「國台辦」趕在五月二十日陳水扁總統宣誓就職之前發表聲明,舊調重彈,語多恫嚇,台灣統派媒體看到「懸崖勒馬」、「玩火自焚」這些流氓用語,更是加油加醋,借力打扁。

其實,中國企圖達到併吞台灣的目的,文攻武嚇,軟硬兼施,軟土深耕,已成固定模式,這次老調重彈,狠話照搬,還是它能哄就哄,能騙就騙,能嚇就嚇的戲碼。它所謂台灣領導人面臨的兩條路,「承認台灣與中國大陸同屬一個中國」,及「妄圖把台灣從中國分割出去」,更暴露其矛盾與心虛。

前總統李登輝批中國的狂妄叫囂,指其「會叫的狗不會咬人」,這句話正道破中國的心虛,和它三不五時就狂吠,還有一個較少為人注意的目的:如果它不能逼台灣接受「一個中國」原則,至少要以抗議、威脅、阻撓等戲法,讓台灣政府當局無法以持續有效佔領之理論,主張取得台灣主權。

中國暴露矛盾與心虛

北京的領導人並不是不想聲明台灣的主權歸「中華人民共和國」所有,而是如此主張在國際法上站不住腳。它以台灣「自古就是中國神聖領土一部份」,以歷史作為它對台灣主權的依據,只能當笑話,否則今天歐洲國界也非如此,中國國界也非如此。它不能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主權有所主張,因為台灣、澎湖從一九四五年便由蔣介石的「中華民國」政府,經盟國授權,代表盟國佔領,那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尚未成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曾以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宣言提及台、澎「歸還中國」的法理根據,但開羅「宣言」實際上是「新聞公報」,並非簽字的協議,而且用詞是台、澎歸還「中華民國」。一九五一年舊金山對日和約,日本宣佈放棄對台、澎的所有主張與權力,但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沒有參加,而日本在翌年單獨與中華民國簽定和平條約,也只宣佈放棄對台灣主權,並未提主權轉移給那一個國家。

從這些關鍵性的發展來看,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台、澎主權完全搭不上關係,它要對台灣、澎湖的主權作出主張,就必需轉個彎,把台灣與中國作一個連接,把台灣說成是「中國的一部份」,然後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獲國際承認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因此,它對台、澎擁有主權。

老調重彈狠話照搬

美國國務院法律顧問處,遠在一九六一年便作一份台、澎法律地位研究,當時冷戰方殷,蔣、毛均以代表全中國自居,互爭中國法統。國務院法律專家當年研究報告,認為台、澎主權歸屬有四種理論,其中以「台澎地位未最後確定」在法律上最有力,因為中華民國對台澎的佔領與統治,出於盟國授權及代表盟國,而對日和約日本放棄主權,並不代表主權自動轉移給中華民國。依此地位未定論,台、澎的未來可能被承認屬於單一中國的一部份,或屬於內戰分裂後中華民國的一部份,或屬於一個新國家。

在當時的環境看,台、澎的「未來」決定的方式,可能由戰勝國協議、由對日和約簽字國協議、公民投票或國際承認歸對台灣有完全主權主張之繼續佔領當局所有等。

國務院的研究報告,認為台、澎主權屬「中華民國」的說法,略有法律根據,如它依開羅宣言接管台、澎,它可以說是兼併,它可以說是先佔無主地地、它可以說因為馬關條約無效,台、澎自動歸還「中國」。但國務院法律專家承認這些立場都不扎實,因為主權轉移要看讓渡協定,開羅宣言及對日和約都沒有讓渡協定,而中華民國是代表盟國佔領台、澎,因此,兼併之說也難成立。依長期持續佔領無主土地而取得主權之說,比較有力,但在一九五一年對日和約簽定之前,台、澎主權仍屬日本,並非無主土地。

.....2004-05-31【台灣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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