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姵雯∮台北報導)考試院長姚嘉文昨天在「台灣國家認同學術研討會」中,對中國擬訂反分裂國家法,姚嘉文說,兩岸是政治問題,用法律來處理很奇怪,「中國此舉是宣傳意義大於實質意義。」外交部研設會副主委顏建發則說,反分裂法應是中國想和我國談判前的一個動作。
姚嘉文說,中國訂定反分裂國家法是希望以強硬的態度和手段,讓世界各國承認台灣是屬於中國的一部分,「明明是政治問題,卻用法律來處理,實在很奇怪」,為了避免國際困擾,他建議,政府要加強對國際宣傳台灣現況,對內也要加強溝通、宣導,凝聚人民共識。
姚嘉文也說,台灣若繼續使用ROC(中華民國),會讓國際社會搞不清楚,也會和PRC(中華人民共和國)混浠,最根本的方法是修憲,但修憲要花一些時間去協調,所以必須想出一些辦法把我國受到的損害降至最低,他舉例說,像是護照上加註TAIWAN(台灣),或讓國營事業正名,不但方便國人出外和商業交易,也防止我國海外的財產被中國接收,由此可見,推動正名運動「不是吃飽太閒」。
顏建發則說,2000年至2002年,陳總統剛執政,北京對陳總統採取不信任態度,以「聽其言、觀其行」態度應對,對台政策也慢慢由緊趨鬆,但在2003年後,中國對台政策又變成緊繃狀態,他判斷,在立委選後,北京對台灣可能採取圍堵和軟殺的策略,並透過部分海外僑社推動「反獨促統」的活動,讓台灣在國際社會中逐漸被邊緣化。
對於反分裂國家法的訂定,顏建發認為,中國訂定此法,是一種想要跟我國展開談判的動作。
.....2004-12-20【台灣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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