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電台可望合法化,林佳龍下週提出廣電新政策未來採登記制納入集中管理合格則發照
2004-08-03

(記者溫貴香∮台北報導)地下電台合法化有望!新聞局長林佳龍下週將提出「多贏」性的廣電新政策,重建廣電市場新秩序,林佳龍昨日指出,非法電台登記未來將納入集中管理、採用登記制,設定標準,符合標準者列入輔導取得中功率電台執照、不符標準者則加強取締。

他並提出「限時限區播音」的構想,提供非法地下電台合法化的機會,藉此引導電台整併,具體的頻道規劃將於8月底前處理。此外,有關中廣換照進入三評,據指出,中廣透過管道表達繳回頻道的意願,但林佳龍表示,還在了解當中。

針對新的廣電政策,林佳龍形容這是「多贏」政策,就收聽者而言,頻道集中管理,收聽方便,對廣告業者而言,也很方便,可以根據自己需要作廣告分配,對電台而言,管理上也有保障,他預計下週會正式公開對外說明新的廣電政策。

他昨日提出新廣電政策四大原則,一、全區大功率頻道計劃收回,集中管理,保留處理交通、防災、警政、戰務、文教等用途;依新聞局規畫,未來除收回中廣公司部份全區大功率頻道,也考量將漢聲、復興及警廣、教育等部份公營電台的頻譜重新檢討,其餘則釋出供新的中功率電台申設。不過,目前這部份仍在與公營電台協調中。二、全區大功率頻道釋出後轉為區域性中功率頻道,開拓中功率頻道,可以讓民營電台合法化。三、保留公益頻道,也就是民營但從事文化、教育等非商業用途的頻道優先予以保留。四、小功率頻道,屬於地方性的小功率頻道由於過去常會發生相互干擾的情況,未來小功率頻道將集中管理,採取登記制,未來使用頻道,若使用率高的頻道,採取協調方式,藉此引導地下電台的整併。

林佳龍強調,未來受影響的只有中廣公司、部份公營電台和少數的民營電台,絕大多數的電台都可以因此得利。 .....2004-08-03【台灣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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