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佑東∮三重報導)三重市水患的「通案」部分賠償金額案敲定,北市捷運局長常岐德、三重市長李乾龍昨日聯袂召開記者會指出,北市府同意賠償採「二級制」,即淹水未滿一百公分者,賠償三萬元;淹水超過一百公分以上者,賠五萬元。
若受災戶不願接受「通案」,自明(15)日起可以備妥受災照片和修復單據,逕行前往三重市光興活動中心申請「個案」理賠。
(記者陳佑東∮三重報導)北市捷運局昨(13)日在三重市光興活動中心舉行「三重艾利風災理賠模擬演訓」,希望能在明日開始受理受災戶申請「個案」求償時,讓申請作業更加順暢。捷運局指出,一共設有六個受理窗口,不分例假日及中午休息時間,受理民眾申請。
北市捷運局長常岐德表示,個案賠償受理期間自明日起至10月31日止,在三重市正義南路的光興活動中心一共設置六個單一窗口的理賠工作小組,於每天上午9時到下午5時受理民眾申請。期間除9月28日中秋節及10月10日國慶日暫停受理外,其餘時間包括周休二日在內,都接受民眾理賠申請。而10月31日之後,理賠工作小組將轉往三重市公所設立據點,直到所有賠償作業完成為止。
北市捷運局也說明,不接受「通案」賠償受災戶,必須檢附受災相關證據,並攜帶個人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載明帳號及戶名之存摺影印本、切結書,而委託他人辦理者,需加附委託書及受託人的身分證及印章。至於公司行號,則需攜帶營利事業登記證或變更登記事項卡抄錄本或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據公司大小章、載明帳號及戶名之存摺影印本、切結書。
個案賠償標準,捷運局指出,將依據受災戶所檢附相關證據,按奉核定之鑑價協調結果為準,若雙方無法達成協議,將透過調解、仲裁、訴訟等法律途徑解決。市長李乾龍表示,三重市調解委員會也會在現場,幫市民向捷運局爭取合理的賠償金額,市公所將先從受損最嚴重南區21里受災戶申辦。
.....2004-09-14【台灣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