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顧美芬∮台北報導)宗教界放生行為愈來愈商業化,有人刊登小廣告「專賣放生動物」,還有些寺廟人員乾脆向信眾說「去那邊買兩隻放生鳥。」據估計,每年全台寺廟放生活動至少創造2億元的商機。卻因為不當的放生,造成生態破壞。行政院農委會畜牧處技正王忠恕認為,雖然目前無「法」可管,修法緩不濟急,盼宗教界凝聚共識,停止集體放生活動。
「放生」,從宗教的解釋來看,原本是為了積功德,但錯誤的放生,不考慮環境是否適合,反而變成殺生,帶來許多社會問題。許多學者專家建議,應該以現行條款如虐待動物等,扼止放生行為。但王忠恕認為,在法令解釋上,仍有爭議。
對於民間社團建議,對於放生行為採審查制,但是王忠恕認為,根本不需要審查,有「審查」就表示有「許可」,他主張,若要規範放生行為,就應該直接「禁止」。由於修法緩不濟急,他認為,現階段最重要的是展開社會教育。
.....2004-09-18【台灣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