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針】古登美自我作踐◎金恆煒。
2004-09-14

監察委員古登美擺著重要的案件不問,窮追猛打一介小民羅太太,其政治動機已到不避人目的地步。古登美非要約談羅太太不可,當然是「打狗給主人看」,項公舞劍,志在沛公,現在羅太太硬不「奉召」,古登美竟而會說「不知道是誰教的?」「這是要展現她很有特權」,淋漓盡致的表達古登美的深刻用心。

古登美說,「我真的不懂」,為此特別舉監院約談的前總統李登輝、前行政院長郝柏村這些「權傾一時的官員」,在退職後都配合!唯獨羅太太連「請假,打聲招呼的基本禮貌都不懂,」古登美不死心,非要三度約談羅太太不可。

羅太太既非高官又非顯貴,更不是「權傾一時」,只是第一家庭的私人朋友,而且是在吳淑珍不是第一夫人前因為身受重創、不良於行,遂而挺身照顧迄今。羅太太到官邸並非出任「公職」,只是掛在「書記」名下。迨所謂「羅太太事件」爆發,羅太太被迫辭職,既非「罷官」又非「致仕」,監察大人的威風怎麼擺也擺不到羅太太頭上,這叫做「帝力於我何有哉」。

監察院是糾舉公務人員尤其行政人員之違法或失職為任務,依憲法可以行使「彈劾」、「糾舉」以及「糾正」權。重點是,監院的「糾彈權」何用於羅太太?羅太太拒絕接受約談,古登美可以「拘提」嗎?可以「糾彈」嗎?「糾彈」能成立嗎?再按徐松珍發表在《中華民國監察院之研究》一書中所強調的「監察院之調查人員,欲徇私或濫權,不按實際必要而指定詢問地點,或胡亂詢問,〔則〕不但行政院長可以拒絕列席監院之會議備詢,即其他的調查者,亦何嘗不可拒絕到院或拒絕答覆」,因為「調查權本身並無絕對強制力,只有糾彈為其後盾」,更且「彈劾案之審判權,屬於司法院公務懲戒會」,所以「監院為調查而指定之詢問地點,及其詢問內容,是否基於必要,最後乃由公懲會決定,監察院無從專斷。」古登美能那麼神龍活現?羅太太非得低聲下氣?不然。更且古登美有沒有濫權?有沒有徇私?這是一問。羅太太能不能拒絕作答?公懲會能不能審判之?這是二問。

從而可知,古登美不但是自取其辱,而且彰顯了自我踐踏監察權的可恥,羅太太會隨時間而隱遁,但「羅太太事件」永遠會是刻在古登美額頭上的紅字。 .....2004-09-14【台灣日報】

   

 
   

真調會覆議今決戰泛藍再拉無盟兩票即可否決?,國民黨團採...  2004-09-14
游揆提六大理由促覆議,強調沒耍手段/王金平:拉票可理解...  2004-09-14
國民黨先還桃屏黨產,五筆土地、二棟建物財政部盼持續辦理...  2004-09-14
扁親自打電話催票,何金松、鄭余鎮一口允諾朱星羽不敢接。...  2004-09-14
綠團:悲觀中帶一絲希望。...  2004-09-14
選戰當前藍綠各有盤算◎張國政。...  2004-09-14

台灣日報社址:台北市信義路二段88號8樓   電話:(02)23919889 傳真:(02)23516799  免費訂報專線:0800-011-199  訂報救台灣:訂閱單  

本網站全部圖文係版權所有,非經本報正式書面同意不得轉載於任何形式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