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玫君∮台北報導)因為網路販嬰案扯出代理孕母法律問題,國民健康局副局長趙坤郁昨指出,有關代理孕母草案,目前正委由學者專家草擬中,由於現行法令中,已嚴格禁止不法販售嬰幼兒行為,因此,未來出爐代理孕母也會考量到相關法律問題,並有更嚴格規範。
有關代理孕母法律,原被含括在人工生殖法草案之內,但因爭議多,且法案遲遲未能過關,因此,衛生署決定脫鉤處理,其中有關人工生殖法草案先前即已曾送至行政院,而在代理孕母部份,去年一項公民會議中,與會代表曾做出有條件開放的共識,至於草案內容,則還在擬定中。
趙坤郁說,目前是委託成大的學者草擬相關內容,雖然在這範疇內,尚無法可嚴罰,因此,在此空窗期,只能約束醫生不得為代理孕母施行人工生殖手術,但由於包括刑法等相關法令,都已明文規範不得不法販賣嬰幼兒,因此,未來草案內容,也必然會針對這個問題,有更嚴格管制。
兒童福利聯盟執行長王育敏昨日指出,販賣嬰幼兒行為涉及違反刑法和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她憂心未來如果人工孕母完成立法,恐將衍生更多不法問題,現階段,她提醒真的有不能生、養小孩父母,務必要循正常管道進行收出養動作。
(記者羅聰正∮桃園報導)辦案員警認為,目前刑法並無專責條文可處罰販賣人口,只能依妨害自由罪章買賣質押人口、略誘罪相關條文,處以五至七年不等有期徒刑,刑度不嚴重下,才會讓不法販嬰集團在有利可圖情形下,甘願冒險一搏,因而警方也認為唯有著手修訂販嬰、販賣人口相關法令,加重刑責,才能有效遏阻販嬰情事發生。
.....2005-02-01【台灣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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