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社會應採取行動抗衡反分裂法◎王景弘。
2005-03-14

中國執意要通過不倫不類的「反分裂法」,不但挑釁台灣作為主權國家的地位,而且直接衝擊美國與日本在東亞地區的基本政策及重大利益,美國和日本不應以批評中國如此立法「無助」台海兩方關係,和規勸台灣不要過度反應便了事。

嚴重挑釁美國法律

針對中國如此霸權作為,美國和日本應協調國際社會採取行動,以平衡中國通過反分裂法,企圖片面破壞地區現狀與穩定的行為。美、日不能期望台灣在主權國家地位受損害的局面下,不作出相對反應。如果美、日希望台灣反應不致太激烈,他們應該認真思考協調地區民主國家,依自由、民主的原則,和維護地區和平與穩定的利益,與台灣關係正常化,承認台灣已經是一個民主國家的現狀,也確認台海五十六年來一邊一國的現狀。

不管中國怎麼解釋,如何包裝,反分裂法絕不只事涉台灣利益的問題,而是直接對美國與中國關係正常化之理解、美國重大利益及美國法律的嚴重挑釁。反分裂法從基本上挑戰美國對台海政策的兩個重大原則:美國並未承認中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擁有主權;台海的分歧應以和平方式解決。

中國未擁對台主權

美國制定此項政策時,台灣尚未民主化;不具民意,未經台灣人民自由選舉產生的國民黨政府還自稱代表「全中國」,而所謂台海分歧屬於虛構的「中國代表權」問題。在外交承認轉變之前,美國與「中華民國」維持外交關係,實際上並非承認「中華民國」代表「全中國」。一九七三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華府設立官方的「聯絡代表處」便是最好的證明。但即使是在國民黨政府統治下,美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代表全中國「唯一合法政府」時,也沒有承認它對台灣擁有主權。

事實上,在尼克森開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搞關係正常化時,國務院法律顧問的分析認定「台灣的法律地位」並未確定,而國務院的作業也指出美國不能承認中國對台灣享有主權,否則美國防衛台灣安全將成干預中國內政。這是三十四年前的世局與台灣政局,三十四年的演變,台灣已經民主化,憲法經過幾度修改,台灣人民透過民主機制改變政府,決定內外政策。「台海分歧」不再是中國代表權之爭,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肯和平共存,企圖消除台灣民主、主權國家現狀,強行併吞台灣的問題。

華府定義台海現狀

雖然台海分歧問題的性質已異,但美國政策尚未改變,對解決雙方爭執的策略也未改變:問題必須以和平手段解決。這項政策還列入台灣關係法第二條:「美國決定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係基於一項期望,即台灣之未來將以和平方式決定之」;「任何試圖以和平手段以外之方式,包括經濟抵制或禁運,決定台灣之未來,將被認為是對西太平洋和平與安全之一項威脅,為美國所嚴重關切」;「維持美國之能力,以抵抗任何可能危及台灣人民安全或社會經濟制度之武力行使或其他形式之強制行動。」中國研擬的反分裂法,即使用「非和平手段」包裝其併吞台灣之威脅,實際上正直接挑戰台灣關係法所揭示反對的「和平手段以外之方式」,及「武力行使或其他形式之強制行動」。

這兩個美國政策基本原則,經布希總統化約為「反對中國或台灣片面改變現狀」,而何謂「現狀」要由美國定義。布希把陳水扁總統有關制憲、正名、公投視為走向片面改變現狀,對台灣極力施壓。他的政策又被化約成所謂「台灣不獨,中國不武」。有的蛋頭學者還主張依此雙邊簽五十年或三十年台灣大限的協定,出賣台灣人民子孫的基本權利。但中國搞反分裂法,正暴露所謂「不獨、不武」交易之不對稱、非理性與不可行。

不武不宜交易不獨

中國企圖以反分裂法把並非它所有的台灣主權,說成它所有,片面以立法改變現狀,凸顯如此交易顯然並不約束它不能採取其他非武力手段,達成併吞台灣的目的。經濟抵制、操控,對台灣內政、民主運作的干預、脅迫,扶持「特首」型政黨及人物在台灣當政,都是中國可以殺人不見血,「和平」併吞台灣的手段。

如果容許中國採取這種非武力手段,來迫台灣接受它的併吞,而台灣不能以民主、和平的手段來因應,那不但是對台灣,而是對自由、民主的不公、不義,也是對美、日民主國家的絕大諷剌。台灣依民主程序,修改五十幾年前在中國制定,未經台灣人民參興的憲法,如說是「改變現狀」,則中國制定約制、威脅未受過它統治的台灣,要片面剝奪台灣人民主權的法律,更是改變現狀。台灣應瞭解「不武」只能以「不武」相對應,不論如何定義,絕不宜作「不獨」的交易。中國搞反分裂法,台灣除列入紀錄抗議反對之外,也要推出凸顯主權國家地位的立法措施。

如此互動可能為美國所不樂見,但美國及民主國家應理解,除批評中國反分裂法外,不應該是束縛台灣的手腳,而應積極平衡中國霸權行為。

代價龐大政權難保

美、日應重新檢討其過時的「一個中國」政策,檢視台灣民主化的事實,和台灣人民的意願,也應正視中國霸權心態,及其打破東亞五十幾年均勢現狀的企圖。美國也應體認到它二十六年不承認台灣是一個主權國家,只有助長中國打破現狀,併吞台灣的野心。美國不希望台灣採取強烈對應措施,最適當、最有效、也最及時的作法是協調民主國家建立與台灣正常外交關係,正式承認台灣目前以「中華民國」為國號的主權國家地位。

中國會反彈,但它能採取的作為已經有限。美、日及其他民主國家恢復與台灣正常關係,是承認現狀,中國不可能不自量力,對他們用武,頂多以降低關係或斷交作報復,但如此報復先受創的是中國沿海經濟,也就是中共政權存續所繫。中國也不能因為美、日大國恢復與台灣正式關係而對台灣動武,因為那更明顯是侵略,必須面對國際干預,中國面臨的後果也是經濟癱瘓,社會動盪,政權難保。 .....2005-03-14【台灣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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