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辯公投內閣聯手馴馬,行政院會上陳定南、蔡英文、謝長廷輪番上陣游揆裁示不應曲解公投與「戒嚴」等制度混浠
2004-01-29

(記者溫貴香、洪敬舒∮台北報導)320和平公投,昨在行政院會上引發激辯,高雄市長謝長廷、法務部長陳定南及陸委會主委蔡英文輪番舌辯台北市長馬英九,演變成四位同樣出身台大法律系的學長學弟辯論。游揆則在裁示時暗批馬英九,指部分人士誤將和平公投與「戒嚴」、「緊急命令」等制度相互混浠,嚴重曲解公投的意義、扣上緊箍咒,對台灣民主進程毫無意義。

行政院發言人林佳龍轉述,馬英九發言三項重點,一、中共威脅五十五年來都存在,公投不符合緊急狀態,二、公投提案應該送交公投審議委員會,三、320和平公投應與總統大選分開投票。

針對馬英九日前將公投比喻成現行犯與小偷說,謝長廷則認為就法論法這是解釋過度、批評過當,他並以台大法律系學長建議馬英九發言應該要精確,一、現行犯說,是有意無意唆使人民對此採取行動,對國家元首作如此嚴厲的指控,立委發言失當都要道歉,馬英九講如此重的話應該要向全民道歉,二、馬英九的發言造成全體公務員的困擾,因為配合辦理320公投就是共犯,不配合辦理又違法,身為公務員的行政首長帶頭傳播這項效果,是否有考慮其嚴重後果。馬英九聽後則僅回答新年快樂,謝謝指教。

林佳龍轉述,陳定南則在會中指出,台北市長馬英九不斷引用憲法增修條文中總統宣佈戒嚴以及發佈緊急命令的情況,與和平公投相提並論,事實上這是馬英九對法律認知與解釋的差距。陳定南認為,戒嚴與緊急命令是針對已發生的情況,公投法第十七條則是針對可能發生的情況,因此立法院在立法過程中,特地排除總統提案必須送審議委員會的規定。

至於蔡英文也二度發言表示,總統依照法律,根據政治判斷所做的決定,外界應該尊重。此外,公投法中並未規定緊急狀態為總統發動公投的前提要件,和平公投是危害尚未構成時的預防性措施。

她強調,中國大陸對台灣的武力威脅持續存在,過去總統沒有發動公投是因為沒有法的依據,更何況過去也從未有四百多顆飛彈對準台灣的情況,因此總統發動和平公投沒有適法性的問題。 .....2004-01-29【台灣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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