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顧美芬∮台北報導)高中職學雜費近5年沒有調漲,考量到軍公教調薪、消費者物價指數以及公私立高中職學雜費結構,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決議,94學年度公私立高中職學費將調漲3%、雜費將調漲1.62%。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表示,教育部中辦與台北市、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每年都會召開會議檢討高中職學雜費結構,由於高中職已經五年沒有調整學雜費收費標準,加上今年軍公教調薪,因此在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協調下,達成調漲公私立高中職學雜費的協議。
中部辦公室指出,高中職學費依據軍公教調薪標準調漲3%,雜費則依據93年度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調漲1.62%,預計私立學雜費每學期最多不能超過750元,公立學校每學期不能超過220元。
.....2005-05-17【台灣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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